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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 本 条 件 申 报 通 知 |
新材料申报条件:
(1)在湖南省境内注册、生产、经营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。
(2)所生产的产品中应有一种及以上的产品属于《湖南省新材料产业产品统计指导目录》(以最新公布为准)所列新材料范畴。
(3)销售收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:
1、上年度新材料产品销售收入达到2000万元;
2、企业新材料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总销售收入的比例达到50%以上。
(4)具有明确的企业章程和严格的技术、财务管理制度。
(5)企业主要负责人重视本企业新材料产品的研究、开发、生产和经营,企业拥有专业的技术创新、研发团队。
工业新产品申报条件:
(1)开发单位条件。省内注册,独立法人。具有较高技术力量和管理水平,有配套的研发和生产条件。属准入、许可、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,必须获得相关资格、资质。
(2)产品申请条件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省产品创新开发重点;产品具有先进性和创新性,性能达到设计要求,技术成熟,质量可靠,生产稳定,知识产权清晰;产品市场前景好,潜在经济效益高;在性能、结构、材质、工艺、整体设计等方面在同类产品中有明显的技术领先优势,突破“工业六基”瓶颈、解决“卡脖子”难题或在湖南省内属于首创、首次生产、首次投放市场,达到省内先进以上水平;产品在产业配套、产业链强链延链补链中发挥重要作用;已通过新产品研发成果鉴定,且有两个以上用户使用。
(3)时间范围。上年度以来研发成功、产业化生产应用的新产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