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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 本 条 件 申 报 通 知 |
1.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设立,符合汽车产业发展政策要求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。
2.符合国家关于安全生产、环境保护、节能、消防等方面的法律、法规要求,建有安全生产、环境保护预案机制和节能管理体系,通过环境管理、职业健康、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评估或认证,并建有完善的消防安全监控和处置系统。
3.具有生产场所用地的合法土地使用权,生产用地面积、厂房应与企业生产的产品品种和规模相适应。
4.动力蓄电池相关企业应遵循国家相关标准进行产品编码备案。
5.企业应在动力蓄电池和氢燃料电池产品的安全性、一致性、寿命等方面制定不低于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或技术规范,并予以实施。
6.企业近两年内没有出现生产经营和产品应用重大安全事故,没有来自行业和社会关于企业诚信等的负面影响(如有举报并被证实)。